门诊时间:8:00-16:30 |可视有感腐败作风监督投诉电话:18280112523

24小时咨询热线

028-60212019

新华护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新华护理 >> 科研

护士进修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14 本文来源: 新华医院

分享到:

护士进修须知

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护理教学的规范化,提高护理教学的水平,遵照卫生部医管司下发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精神及我院《关于进修、参观学习的管理规范》规定,我部特制定《护士进修管理规定》,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  进修须知

一、招收条件

1. 身体健康,热爱护理专业。

2.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

3.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及以上(执业满2年)。

4. 进修人员选送单位与执业地点一致。

5. 能胜任进修岗位护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