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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本文来源: 新华医院

1、通过任意途径挂号或预约挂号已付费的患者均可直接至相应诊区候诊。

2、请按挂号单或手机信息提示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诊区候诊,过号患者系统将自动推至后二位就诊。挂号成功但未就诊需退号的患者请在前一天2400完成退号,逾期未退号者,号源将自动作废处理,无法再退号。

3、各专科候诊区实行电子叫号系统统一叫号,患者就诊序号自动进入系统按就诊序号先后呼叫患者依次就诊。请还未叫到号的患者在候诊区等候,不要提前进入诊室,以免影响就诊秩序。

4、就诊时必须提前备好门诊病历及携带您的病历资料(包括以往的检查资料),如实反馈您的病情,配合医生问诊

5、医生开具医嘱后,请核对准确后可至挂号缴费窗口或自助机完成支付(微信挂号患者可微信进行支付)。

6、支付完成后按引导单上提示地点去相应科室完成检查或取药治疗。

7、取药后请及时核对药品处方清单,药品数量及剂量,如您对药物使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取药窗口或您的就诊医生。

8、患者可凭就诊卡(二代身份证或本院诊疗卡、条码)在3天内到自助机上打印检验报告,逾期未打印者可到化验室打印。

9、就诊结束后请妥善保管您的病历资料,以便下次就诊时提供依据。

10、自助打印机默认3天之内的报告,如果3天后没有及时打印,可到检验科打印报告。


门诊盖章须知

1、急诊病友一般休假3天以内,门诊病友休假7天以内,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请持病历本及医生所开证明到门诊一楼1号窗口审核盖章。

2、门诊病友如需要医院出示疾病诊断证明书,请携带病历本到接诊医生处,由接诊医生开具,开具后到一楼挂号收费室1号窗口盖章。

  (具体流程:挂相应专科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持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记录到一楼挂号收费室窗口盖章)。

3、需做伤残鉴定者,请持单位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